山东汽车工程学会党支部意见建议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2019年2月12日)
为推进我会工作深入开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
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会的意见和建议,要安排专人记录、整理后及时报学会党支部。
二、意见处理
对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由学会党支部进行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及时省科协社会组织党委汇报,。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问题或需要多部门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解释原因,尽快办理,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三、意见反馈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学会秘书处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可采取电话、信函、约谈等方式进行。对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可采取在会议上通报的方式予以反馈。反馈完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监督电话:051-8128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