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汽车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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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各提名单位、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的导向作用,调动山东汽车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山东汽车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山东省汽车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汽车强国、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22年12月起设立“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
现将“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2023年度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2023年度“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受理奖项共包括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成果奖(含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人才奖(含优秀科技人才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技能人才奖)和优秀团队奖(含优秀创新团队奖)三大类七个奖项。
二、提名机构和个人
2023年度“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依据《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和《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提名。
三、提名工作要求
1、提名单位应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提交提名书(《提名书》模板见附件3)。
2、被提名项目、团队的支撑单位须为2023年2月28日前加入我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被提名个人须为2023年2月28日前加入我学会的个人会员。
3、为落实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法规的相关精神,鼓励提名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不得提名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违反工程伦理或有科研不端等行为的成果、个人和团队。
4、被提名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省部以上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5、提名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应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
6、被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人才奖被提名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7、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提名工作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各提名单位将纸质提名书原件3份(主附件一并装订,不另加封面,左侧胶装),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秘书处,以寄出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名书(含主附件)PDF版发至学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PDF版接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53182217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53170523
电子信箱: sdqcxh86155082@163.com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5-2座2702号
邮 编:250102
为方便工作,建立我会科技奖励工作群,请各提名单位、个人及会员单位专职联络人及时加入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4)。

 

附件1:《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2:《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草案)
附件3:《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模板)

3-1: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3-2: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3-3:优秀人才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3-4:优秀创新团队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4: 山东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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